26 8 月 2010 金銀幣將會成爲新的財富累積與傳承的重要載體

閒來無事瀏覽今天的國內新聞,赫然看到《山西蒲縣原煤炭局長在北京等地36套房産被沒收》的社會新聞,主要內容如下:新華網太原8月25日電,山西省蒲縣監察局25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依法對該縣煤炭局原局長郝鵬俊及其妻該縣民政局原副局長于香婷分別作出違法違紀所得的處罰決定,涉及其利用職權開辦煤礦的違法違紀資金、利息以及用非法收入在北京、海南、臨汾等地購置的36處房産和房租收益等全部予以沒收、追繳,上繳國庫。郝鵬俊自1991年直至案發,曾先後擔任蒲縣地礦局長、安監局長、煤炭局長。郝鵬俊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偷逃稅款、超限額購買私藏火工品、套取維簡費、貪汙挪用公款等違法違紀事實。其妻于香婷還有隱匿煤礦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問題。經查,郝鵬俊利用職權開辦煤礦獲取巨額利益,違法違紀所得存款及現金余額121288512.63元;利用違法違紀資金從2003年至2008年在北京、海南、臨汾等地購置房産36套,其中北京33套,已付款127432518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郝鵬俊夫婦的嚴重違法違紀事實,蒲縣監察局認爲,作爲國家機關公務員的郝鵬俊夫婦嚴重違反紀律經商辦企業,所取得的收入屬違法違紀收入,應依法予以全部沒收、追繳,上繳國庫。

在爲政府反腐敗提高廉政建設叫好的同時也爲政府改善治理環境大加贊賞,無疑房産我們國家實行的是房産證的唯一性,且是同時身份證和當事人當面核實嚴格把關,對各項事實要素核實無誤頒發給當事人的權利證明,此證明有法定性、唯一性、代表了所有歸屬,以及承載的所有權利和義務。銀行儲蓄實行的實名制開戶,有效的杜絕了洗錢並提高了監管的嚴厲性。這位局長貪贓枉法、不配做一個人民的公仆,可局長是聰明人,也知道用得來的不義之財買房企圖將黑錢洗白,只可惜做法並不高明,試想,如果他著筆錢用來買金銀幣、買紙幣、買郵票等,那後果就大不一樣了。

金銀幣作爲法定貨幣,不僅是藝術品的承載體同時也是貴金屬的載體,是當代古董,前途無法估量。作爲限量發行的貴金屬紀念幣,作爲不記名收藏品、不僅具有投資屬性更具有收藏屬性,作爲政府對官員的監管越來越嚴厲,制度越來越健全,同時對遺産等稅種的完善也在緊鑼密鼓的進行中,金銀幣無疑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其市場價格隨時波動,物以稀爲貴,價格無法估量更無法統計,其法定貨幣的面值便說明了一切,同時不記名、不署名,傳承有序,是躲避資産核查和遺産繼承稅的上佳選擇。誠想,如果山西蒲縣原煤炭局長大人的36處不是房産,而是一批金銀幣那該當何呀?個中思量不言而喻。

在這裏這麽聯想並不是慫恿這些貪官汙吏來這裏洗錢,但這些人很聰明不僅信息靈通而且頭腦發達,一旦他們聞到嗅覺,就會蜂擁而至,對于他們,他們有的是錢,只要能買到他們喜歡的籌碼,我想價格不是問題,但金銀幣發行量的瓶頸作用必然會推動金銀幣的價格上漲,畢竟金銀幣市場價格是供求決定的,供小于求價格上漲也在情理之中。中組部已經在醞釀建立官員、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家庭財産申報制度,目前我們傳統意義上的財産主要是房産、汽車、股票、銀行存款、基金、債券、現金等,前者需要實名登記,後者放在家裏不僅安全是問題而且保管也是大問題,而幣不僅體積小無需登記造冊保存起來更是方便,這將催生部分遊離資金的關注和參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不久的將來金銀幣將會成爲新的財富累積與傳承的重要載體,離籌碼爲王的時代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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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轉載自中國集幣在線,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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